写信日期 2026-07-18 回复部门 吕梁市电信公司
信件内容

本人在网电信9年多,以前在号码中充值较多话费,导致话费过期无开票额度,在2025年12月至今一直反馈开发票问题,此问题反馈至今,电信一直让我自己去理解,拒绝发票开具。同时我向电信客服索要拒绝开发票的条款文件,电信拒不提供。开票是企业依据税法规定应该履行的义务,但中国电信2025年至今仍未开票,我作为消费者要求正常开票,电信始终坚持让消费者个人理解拒不处理。希望尽快得到解决。

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6-07-28
回复内容

网民朋友,您好!为充分保障用户依法索取发票的合法权益,接到用户反映后,我司人员主动联系用户详细核对费用明细,并达成一致处理方案:

1.我司为用户开具2025年12月至2026年6月已销账未开票的金额350.4元和账务余额208.81元,合计559.21元。

2.向用户明确开票规则,本次开具的559.21元对应费用后续按月抵扣消费时,不再重复出具发票;用户后续新充值、新产生的话费消费,均可正常申请开具对应发票。

3.用户对上述处理结果表示认可,但表示目前不需要发票,需要开的时候会联系我公司,我公司将积极配合用户及时开具发票。
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、理解和支持,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,同时祝您身体健康,生活顺心,工作顺利!


回复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