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:2026-07-24
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,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,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,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,期满后无异议的,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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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证书号 |
申请人 (继承人) |
不动产权利人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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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房权证2015字第E000378号 |
王爱明 王鹏辉 |
刘莉玲 (被继承人) 王爱明 |
离石区新华街82号(原离石市新华街)邮电小区3-4幢4单元2层403室 |
面积:99.65㎡(另有地下室壹间) |
地址: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
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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